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经公司股东会选举就任。在 2025 年度的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致力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2025 年7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与专业背景
本人田云,女,1976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人拥有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专业资格,现任淄博神舟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业务部经理兼经开区分公司负责人,长期从事财税审计、税务咨询与筹划工作,具备深厚的财税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属于会计专业人士。本人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经公司股东会选举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且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