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起担任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依法合规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 11 月 12 日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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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费其俊先生,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复旦大学金融学专业硕士。民进浙江省委会经济工作委员会委员、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专家、浙江财经大学全日制金融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社会导师,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兼浙江在线新闻网站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杭州鸿雁电器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浙江胄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浙江普崎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职。现任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任杭州博肽智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
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公司关联方单位任职,均不持有公司股份,没有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