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分析的主要假设和前提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以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以及公司经营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 假设公司于2026年12月底完成本次发行,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于本次发行实际完成时间的判断,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并发行的实际时间为准。
- 在测算公司本次发行前后期末总股本时,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总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可能产生的股权变动事宜。假设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发行上限112,079,300股(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股份数量为准),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648,661,510股。
- 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0,000.00万元(本次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批复、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 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97.3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0.10万元。假设公司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2025年度相应财务数据的基础上,按照-10%、0、10%的业绩变动幅度测算。
- 在预测公司本次发行后净资产时,不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 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和前提,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