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经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对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下称“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同时公司与安徽澜石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下称“补充协议”),安徽澜石同意根据上述《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股份。
本次发行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在完成相关审批手续之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上述呈报事项能否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