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召开。
-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星期一)下午2:3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2023年12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19日(星期二)。
- 出席对象: (1) 于2023年12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 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号新保利大厦12层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