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 年 6 月 5日刊登了《关于变更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和登记地点的通知》及《关于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
因公司会议筹备、工作安排等原因,为确保本次股东大会如期顺利召开,现决定将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延期至 2018 年 6 月 21 日,现场会议召开地址变更为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六纬路与北三经街交叉口东南 50 米,沈河工人文化宫。除以上变更外,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会议召开方式、会议议题等其他事项均不变。
变更后的股东大会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