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宜华健康”)已于2023年4月29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68)。为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现根据相关规定,发布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14:00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至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者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 截止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莱芜岭海工业园区主楼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审议事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